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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遗“活”起来“传”下去

作者:陈庆标 赵鸿洋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5-12-05

齐鲁大地文脉绵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基因,承载着山东人民的集体记忆与智慧。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检查,11月18日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淄博、枣庄、临沂、滨州等市,实地察看非遗工坊、传承基地、展示园区、研学场馆、学校社区等场所,涵盖鲁班锁制作、琉璃烧制、鲁绣、草柳编、柳琴戏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利用情况。围绕非遗普查建档、代表性项目与传承人认定、保护传承措施、资金保障、活化利用等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法律法规实施中的堵点难点。通过召开省直部门专题座谈会、现场问询、专家论证、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征求省人大代表、非遗传承人和相关工作者对做好非遗工作的意见建议。聚焦“非遗+文旅”“非遗+数字化”“非遗进校园”“非遗+产业”等重点领域,与济南市联动调研,并委托烟台、德州、日照等市开展专题调研,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深入、精准有力。

执法检查摸清了全省非遗“家底”与发展现状。作为非遗资源大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入推进“一法一条例”实施,非遗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宣传推介深入人心、传承利用焕发生机,总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我省已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全省共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10个,国家级非遗名录186项,数量居全国第二位,省级名录1370项,市县级名录近2万项;国家级传承人148名,省级传承人829名,市县级传承人1.5万余名,各类非遗展示体验场所800余处。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逐步完善非遗保护配套政策体系,有序推进非遗“七进”工作,非遗保护氛围日渐浓厚。强化系统性保护,扎实推进代表性项目“四有”建设,实施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遗保护行动计划,成立省非遗保护中心及各类专业保护机构,数字化保护取得突破,龙山黑陶、济南泥塑兔子王等项目通过3D扫描、VR体验等技术实现活态留存。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强化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传承基地与工坊建设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模式,推动“非遗+文旅”深度融合,打造了“齐风鲁韵非遗之旅”“非遗宝藏行”、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等一批特色品牌,鲁绣文创、草柳编织等产品成为消费热点。深化人才培育,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实施“非遗新生代培养计划”,省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所积极开展非遗专业课程建设,传承梯队不断完善。

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有的县(市、区)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非遗保护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部分项目传承后继乏人,传统技艺面临失传风险;非遗研究阐释不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保护与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部分非遗项目创新性不强,市场转化能力较弱;条例在数字化保护、跨界融合发展等方面,还需结合新时期工作需要作进一步明确。针对这些情况,检查组提出压实法定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非遗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健全完善法规体系等意见建议,为推动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明确指引。

执法检查报告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转省政府研究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法定职责,统筹推动非遗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让传统文化和传统技艺更好地焕发新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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