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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作者:胡欣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5-12-05

我省立法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51家企业上榜、入围企业数量全国第三……在全国工商联发布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山东再次交出亮眼答卷。从“参天大树”到“万顷林海”,全省民营经济不断拔节生长。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民营经济生机活力持续激发——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对全省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10月,山东省“十五五”发展企业家专家座谈会召开,集思广益、汇聚众智、共谋发展。

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断提升——11月20日,《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治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条例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十四五”全面收官、“十五五”即将开局的关键时期,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202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为依法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考虑到现阶段的发展新形势、新需求,今年省人代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山东和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君领衔提出关于修改《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修法工作,决定采取制定新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时同时废止原条例的‘立新废旧’立法模式,加快立法进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要素支持”设为专章进行规定: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拓宽融资渠道、助企增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规定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优化民营经济组织授信评价机制,加大首次贷款、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破除市场隐性壁垒,让公平可感可及。条例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对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投资和创业,参与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从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应用场景开放、协同创新等角度,对民营经济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数字化转型作出规定……对于条例中的内容,省人大代表、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肖晶感到十分振奋:“条例的制定让我深切感受到,一个尊重技术发展、鼓励创新的时代正加速到来,民营企业在投身山东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设中机遇无限。”

“条例的制定为山东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精准的保障。”省人大代表,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鹏强说,“当下的环境更加适合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会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彰显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价值。”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滕双兴表示,将聚焦市场准入、金融支持、创新激励、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一批配套的实施细则、具体政策,让条例的各项规定可操作、能落地。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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