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法规实施基础不断夯实,残疾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康复服务供给持续扩面提质。但对照法规规定和残疾人美好生活期盼,仍存在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网络薄弱、康复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拨付困难、康教融合发展不均衡等堵点难点。
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一系列务实、可操作的建议。
聚焦源头防控 让残疾预防更精准
在源头防控方面,执法检查组认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体系,完善基层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机制,加强高危人群动态监测,强化职业病、意外伤害、老年病等重点领域干预,切实推动“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
主动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和疾病谱转变带来的挑战,报告提出要补齐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短板,加大对阿尔茨海默病、孤独症、抑郁症、精神障碍等疾病的干预力度,严格督促中小微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健全流动人口、高危职业人群筛查管理机制,消除防控盲区。
同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残疾预防与现代信息技术、医学新技术深度融合,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效能,推广应用智能化预防手段。
健全康复体系 让服务供给更均衡
在康复服务供给方面,执法检查组提出,以满足残疾人多元化、个性化康复需求为导向,紧抓基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机遇,统筹优化城乡、区域康复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政策倾斜,着力补齐乡镇、社区康复服务短板,强化居家康复、社区康复支撑体系,推动康复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家庭延伸。
针对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建议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健全职称评定、薪酬保障政策,提高工资待遇和社会认同感,破解“引不进、留不住”难题。同时,鼓励支持残疾预防和康复相关的服务产业发展,满足个性化、定制化助残需求。进一步打通保障政策堵点,拓展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范围,推动社区康复全面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社区康复融合。
聚焦重点群体 让残疾儿童更有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已连续8年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报告建议,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督促各级地方落实财政投入责任,持续破解资金保障难题。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加强定点机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配置,推动机构申办医疗、教育资质,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深入推进康教融合发展,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和特殊教育相关标准,打通康复与教育融合路径。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医疗、托养等领域政策共享和协同配合,完善大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衔接和后续帮扶体系,助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顺利融入社会。
此次执法检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社会委组成2个检查组,分赴烟台、济南、淄博等市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场所,与残疾人、康复从业人员、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配套政策落地、资金保障到位、服务供给可及等情况。同时,函请省残联、省卫健委等部门对照条例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委托济宁、菏泽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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