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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赋能渔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杨海滨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6-06-05

渔船进出港,牵动万家平安;渔网起落间,关系发展大局。5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我省是海洋与渔业大省,海岸线蜿蜒绵长,散布着209座渔业港口、266处渔船停泊点,6.2万余艘各类渔船常年耕海牧渔,水产品产量和产值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随着海洋强省建设日益深化和渔业经济不断发展,传统管理面临新挑战。”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洪波表示,此次修订是对已施行20年的原条例首次全面修订。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安全发展、规范治理、利渔便民三条主线,构建系统化、法治化、数字化渔业治理新格局,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理顺体制,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落实三条主线,首要在于理顺体制。条例从顶层设计入手,厘清监管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领导职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细化部门分工,推动渔港建设、气象预警、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协同共治。

“渔港和渔船管理工作遵循安全、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分类管理、依章管港、依港管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

渔港管理方面,条例填补多项制度空白:明确12米以下小型渔船专属停泊点的确定程序、管理主体和管控要求;明确渔港经营许可条件和渔港章程制定要求,规定进出港渔船核验报告情形;衔接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渔港设置污染物收集处置设施,防范修船、除锈等作业污染水域。

安全生产是渔业发展的生命线。条例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防线:明确渔港、渔船所有者或经营者及船长的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船员持证上岗、违法记分管理,明确临水、吊装作业安全防护要求,规范更换船员报告程序;禁止擅自关闭、拆卸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引导渔船加入渔业互助保险,推动安全生产风险闭环管控。

全链监管,把住“从建到退”每一环

港为船之基,船为渔之本。条例以渔船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从设计图纸到碧海深蓝,从第一颗螺丝钉到最终拆解回收,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渔船“从建造到退役”的每一个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健全监管机制,将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徐金妹表示,通过全链条监管,实现渔船“从建到退”全程可追溯、可管控。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明确捕捞船、辅助船、养殖船匹配标准,严控渔船无序增长。鼓励制造、改造先进技术装备渔船,推广标准化船型;严禁擅自更换主机、加装捕捞设备,要求修造单位严格施工,从源头保障渔船安全性能。细化渔船依法运营条件,规定渔船航行作业条件以及编组作业要求,完善渔船登记、进出港报告、标识制作等制度。

数智赋能,打造便民利渔新引擎

向数据要效率,向科技借力量。条例推动渔业管理迈入“指尖监管、云端巡航”的新阶段,明确推进渔港、渔船管理数智化建设,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渔船、船员电子证照,明确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降低渔民办事成本。依托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实现渔船数据统一归集,强化远程监管与应急救援。

数智赋能,最终要靠一线落实。“我们将持续加强智慧渔港和现代渔船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党委书记、局长冷彩凌说。

以法为舵,以数为帆。从依章管港到全链监管,从筑牢安全底线到数智赋能治理,我省渔业正加速驶入法治化、现代化的主航道,为海洋强省建设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破浪前行。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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