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临渤海、南襟黄海,3500多公里海岸线蜿蜒如练,近16万平方公里海域浩渺壮阔。2025年,山东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9万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4%。
海洋,澎湃着山东的蓝色动能。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之力守护万顷碧波,用一件件法规、一次次调研、一项项决定,勾勒出一幅广袤海域的蓝色护航图。
牢记嘱托 向海图强
“3、2、1,点火!”一声指令划破海天,由烟台海阳东方航天港总装出厂的捷龙三号运载火箭搭乘“东方航天港”号发射船发射升空,将试验卫星精准送入预定轨道。这激动人心的一幕,正是山东向海图强的生动缩影。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发挥海洋资源丰富的得天独厚优势,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殷殷嘱托转化为履职实践。2024年11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调研组赴青岛市、日照市深入调研,详细了解港口建设、涉海企业经营情况,召开涉海部门、有关专家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
“我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在海洋,最大的潜力和空间也在海洋,海洋经济在我省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具有重要地位。要紧盯国家改革趋向和政策调整,加快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坚定支撑和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初审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扛牢海洋强国建设政治责任,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聚力推动海洋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海洋开放合作水平,全面深化海洋领域改革创新。
沿海各市纷纷出台配套举措:青岛加快海洋生物医药集群建设,烟台发力海上风电产业布局,威海着力推进海洋渔业发展,日照加速推进港口转型升级……从审议报告到政策落地,人大监督正在深蓝海域激起层层发展涟漪。
“十四五”以来,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9%,海洋渔业、海洋化工业等7个产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培育建设3个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71处、布局13个省级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度达78%……
守护深蓝 匠心立法
千里海岸,需要怎样的法治护航?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涉海法规,用有力度、具特色的制度,为千里海岸注入法治动能。
辽阔的海上牧场,是山东海洋的亮眼名片。但用地用海保障不足、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使得这一产业发展潜力难以充分释放。
立法,丰盈“蓝色粮仓”。《山东省海上牧场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件海上牧场地方性法规,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方式,用25条聚焦关键环节,界定海上牧场基本定义,确立发展基本原则,规范建设运营与产业发展,牢牢守住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底线,为现代化海上牧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海洋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地上——系统治理是必由之路。立足深入调研,省人大代表、日照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副院长王君霞领衔提出了关于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指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需进一步理顺、海洋环保执法体制机制尚需完善等现实问题。这份承载着一线呼声的议案,成为法规修订的重要推力。
修法,守护碧海蓝天。《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成为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我省通过的首件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各级政府的海洋监管责任,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专章,为保护生态与防治污染划定法治红线,推动海洋绿色低碳发展,让碧海蓝天、洁净沙滩有了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我省是海洋与渔业大省,现有渔业港口209座、渔船停泊点266处、各类渔船6.2万余艘,水产品产量和产值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但是,在渔港管理、渔船监管、安全生产、智慧治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亟待法治破题。
立法,规范渔港渔船。《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条例首次明确小型船舶停泊点的确定程序、管理主体和管控要求,填补小型渔船停泊监管空白;以渔船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对渔船设计、修造、登记、检验、拆解等进行全面规范;立足数智化治理趋势,推动渔业管理从传统人工监管向智慧精准治理转型。
监督问效 筑牢防线
向海图强,既要劈波斩浪,也要行稳致远。海洋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海上险情事故时有发生;用海审批权限谁来审、底线如何守?面对海洋经济“成长的烦恼”,省人大常委会精准发力,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监督发力,助力织密海上生命网。省人大常委会赴青岛、烟台、潍坊等沿海7市,对全省海上搜救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了解海上搜救能力建设、应急保障等情况,与人大代表、一线搜救专家等面对面交流,并调阅广东、浙江等省相关资料,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形成一份内容翔实、论证有力的报告。
调研报告中的多条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并转化为扎实成果:海上搜救应急规划纳入全省应急总体规划;海上搜救专项经费增加;跨区域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用海审批权限立下铁规矩。
厘清权限,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有关项目用海审批权限的决定。决定厘清审批权限边界:在本省管辖海域,国务院确定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用海范围内,除本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由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以外,其他非围海、填海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明确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以严格制度为海洋生态划定法治红线。
潮平两岸阔,风起再扬帆。从海上牧场到渔港渔船,从生命救援到用海审批,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大局、实干担当,激荡千帆竞发的产业活力、厚植河海交汇的生态底色、筑牢向海图强的安全底线,交出一份厚重务实的履职答卷。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起点上,一个动能澎湃的“海上山东”,正破浪前行,书写海洋强省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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