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座谈会精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7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军继带队,赴淄博市开展法律宣讲,并实地调研民族宗教工作。
宣讲座谈会在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召开,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张连三主持,省民族宗教委有关同志作了法律宣讲,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统战部、民族镇有关负责同志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
宋军继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全面抓好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下功夫、见实效,扎实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其间,调研组还深入调研了淄博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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