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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0-02-05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依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委工作安排,围绕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领域,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以来暨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月)

(二)听取审议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

(三)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

(四)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5月)

(五)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六)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七)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八)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九)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1月)

(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11月)

(十一)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

(十二)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

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一)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2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4项)

1.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委托社会建设委员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3.委托社会建设委员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委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一)7月份,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二)9月份,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三)11月份,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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